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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2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院授主基作字第1120202815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科技目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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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92 年 12 月 24 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三字第 092000807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95 年 4 月 7 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三字第 0950002132A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12 日行政院院授主基作字第 1040201116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第
  2 條、第 5 條序文、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3.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行政院院授主基作字第1120202815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