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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監督及管理執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1020043028A號 令
法規體系: 動物保護目/動保行政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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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二)農牧字第 0
  92004050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5004108
  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900411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 6 點規定;刪除第 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20043
  028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6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動物科
  學應用機構查核輔導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