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八八水
保利字第 8801555 號函訂定頒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九○水保利字
第 901851465 號函修正頒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第
0921842129 號函修正頒布全文 9 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
第 09318428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點規定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
第 094184205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點規定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第 0
991842662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規定;並溯至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第
096185686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第
09718516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
第 09918722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第
10018610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並自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第
1001862673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
監字第 101186272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一
日生效
1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
監字第1021861489號修正發布第 2、4、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
第 103186116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6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
字第 1051856491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
效(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審核水土保持計畫作業要點)
1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
監字第 105185677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
監字第1091865125A號令修正發布第2、9、9之1點,並自即日生效
1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
第1101864899A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19.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監字
第1121864599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20.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四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管
字第 11218656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