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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府進口米銷售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農授糧字第1121090969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糧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貳字第 091112110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貳字第 09211220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九十二年四月十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13210
  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糧字第 093113217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三年四月二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農糧字第1031093023A號令修正第5點
  ;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農業部農授糧字第 1121090969 號令
 廢止;並自廢止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