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11331
15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30
29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3064
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213
3151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原名稱:申請漁船出口同意書
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