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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進口原料糯(碎)米加工外銷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1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0991094423號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糧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20020005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311321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7、8、9  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6112041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0991094423 號令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