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1131021
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4131014
2 號函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及附件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280
47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首次輸
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審查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13
4627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規定及第 4 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
134733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41346
523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