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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首次輸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041346523A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養殖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1131021
  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4131014
  2 號函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及附件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280
  47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首次輸
  入外來水產動物活體審查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13
  4627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規定及第 4 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
  134733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41346
  523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