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九)農漁字第 89134
061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條;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11340
85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及其名稱;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原
名稱:「漁港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標準」)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41340
15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6 條;並自九十三年四月九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5134084
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7129561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1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121315142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4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第
2條第1項第2款、第3款、第2項、第3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