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四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條
2.中華民國五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經濟部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年三月五日經濟部(60)經農字第 7994 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 17 條
4.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8)農林字第 80302
61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條及其名稱(原名稱:「公私有林採伐查驗規
則」 )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林字第 880
309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7、17、2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林字第 8
81620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717
2191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條
本規則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
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