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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百合、唐菖蒲與大理花種球輸入檢疫條件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0 年 07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901530135號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植物檢疫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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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7)農糧字第 87020
  444 號公告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防字第 885
  00022 號公告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防字第 8915760
  99  號公告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防字第 9015301
  35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  點,自本公告日起六十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