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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場登記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35 年 10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88)農糧字第88020344號
法規體系: 農糧目/企劃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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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農林部(35)農京經字第 8844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8 條
2.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經濟部(54)經臺農字第01270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4 條
3.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經濟部(68)經農字第 15443號令修正
  發布第 7、8、1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1)農糧字第 10203
  48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糧字第 880
  2034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1、16、18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5  條第 3  款、第 4  款、第 11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6 條 第 1  項序文、第 2  款、第 3  
  款、第 2  項、第 17 條第 2  項、第 18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