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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機貸款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農金字第1085084745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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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8)農輔字第 80602
  76A 號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輔字第 8706066
  4 號修正發布第 7  點規定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二)農輔字第 092
  00506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12  點規定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3508000
  4 號令修正發布第 4、7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48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0945080
  61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8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原
  名稱:農業發展基金農機貸款實施要點)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5508040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13 點規定;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6508006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6508017
    0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12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250
    8016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9、10、11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
   21B 號令修正發布第 9、10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生效
1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75084
    075B 號令修正發布第 1、3、4、6、12、15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七
    年四月十六日生效
1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8
    508474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1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八年十一月
    二十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