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8年9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水保字第 88700013號
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92年3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水保字第 0921846665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92年6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水保字第 092184696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 點規定
4.中華民國93年3月3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水保字第 093184010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實施
5.中華民國106年5月2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61857696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5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81865493 號函
修正發布第 2、3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091864829 號函
修正發布第 2、4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2年 4月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保字第 1121864664 號函
修正發布第4、6、7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19 日農業部農農保字第1121865704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