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人字第 880
8032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1)農人字第 09101
2076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暨暫行編制表及漁池分場、文山分場、
臺東分場暫行編制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10174013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3 條條文及第 11 條之暫行編制表;本規程民國
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 6 條自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3008131
8 號令修正發布漁池分場、文山分場、暫行編制表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70080292
號令修正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暫行編制表」;並自九十
七年五月二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90080672 號
令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暫行組織規程」、「行政院農員
會茶業改良場暫行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文山分場
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魚池分場暫行編制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臺東分場暫行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