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人字第 880
8032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人字第 90016
711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及暫行編制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10156603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0、13 條條文及第 11 條之編制表;本規程中華
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 6 條及第 10 條,自中華民國
九十年十二月十六日施行
3.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251140 號令廢止
及
4.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農業部農人字第 1120251140 號令廢止
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暫行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農業試驗所嘉義農業試驗分所暫行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
業試驗所鳳山熱帶園藝試驗分所暫行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