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陸域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農林業字第1121702027號令
法規體系: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保育管理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84年6月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4)農林字第4124742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
2.中華民國87年5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7)農林字第8712322
   4號令修正發布第 1、2、3、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9170019
   9號修正發布第3、5條條文
   本辦法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12年8月1日
   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4.中華民國112年12月13日農業部農林業字第1121702027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1條
  (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新名稱:農業部陸域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