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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5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防檢二字第1111482096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檢疫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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