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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暫停受理指定種類之家禽畜牧場登記及已登記家禽畜牧場擴大飼養規模申請案件之調節措施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1080044070A號 公告
法規體系: 畜牧目/家禽產業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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