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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辦理農藥殘毒快速檢驗與植物病原檢測及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農試應字第1122140136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試驗改良目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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