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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辦理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2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2 年 09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農金字第1015070839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農業金融管理目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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