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核釋「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16條第2項附表,有關縣(市)主管機關評定農會總幹事候聘登記人之品德操守與工作表現成績之相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 0910050182 號
法規體系: 農民輔導目/農會輔導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