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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委辦工程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5 年 0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農保管字第1152674331號函
法規體系: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保育治理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1年7月1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治字第091184490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4點
2.中華民國95年2月27日9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建字第0951846991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治字第0991886817號函修正發布第3、6點
4.中華民國100年9月2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治字第1001877181號函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104年5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保治字第1041876593號函修正發布第3、6點
6.中華⺠國111年10⽉13⽇⾏政院農業委員會⽔⼟保持局⽔保治字第1111861945號函修正發布第3、5、6、11、12點
7.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育字第1121862013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4點
8.中華民國115年1月27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保管字第1152674331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第5點、第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