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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動產借出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6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林鐵企字第1140103854號 令
法規體系: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森林育樂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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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三月二十四日林鐵企字第1100001659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3 點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五月十四日林鐵企字第1130103002號函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六月九日林鐵企字第1140103854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