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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1120022728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民輔導目/農業推廣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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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120022728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
  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2
  、§3Ⅰ(4)、§4Ⅲ、§6、§8Ⅰ序文、(5)、§9、§10Ⅰ(1)、Ⅱ、§11Ⅰ、
  Ⅱ序文、(2)、§12、§13、§14Ⅰ序文、(1)、Ⅱ、Ⅲ、Ⅳ、§15、§16 所
  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
  「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