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95085
551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農業保險法施行之日施行(一百
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3I、§4I、Ⅲ、§5I序文、(2)、Ⅲ、§6、§7、§8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農業部農金字第 1125064827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6、9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四日農業部農金字第 1137452384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