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農業部農金字第 1137452696 號令修
正發布第 9 條條文;增訂第 8-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95085
539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農業保險法施行之日(一百十年
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2Ⅰ(4)、Ⅱ、§3Ⅰ序文、(5)、§4、§5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
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