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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防字第1121482860號公告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檢疫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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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81482
 757 號公告訂定;並自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09148165
 2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同年八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09148198
 7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公告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09
 1482947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0148087
 5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公告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01480964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一百十年二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01482
  236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一百十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0148296
  0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一百十一年三月一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11481
 290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公告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11
  481969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11
  483264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防字第 1121
  482361 號公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1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三十日農業部農授防字第 1121482860  號公
   告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公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