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 95 年 8 月 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095172096
7 號函訂定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 108 年 9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1081720
572 號令修正全文8點
3.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第 11117200
59 號令修正全文 7 點
本要點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之
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農業部林業及
自然保育署」管轄
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管字第1121720972號函修正第一點、第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