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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私有林經營及輔導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林造字第1111740272號 令
法規體系: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森林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3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造字第
  11117402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附表
  本規範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
  務局」之權責事項,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改由「農業部」、「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管轄
2.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造字第 
  1111740013A 號書函修正發布第 5 點、第 7 點、第 8 點條文
3.中華民國 109 年 11 月 2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造字第 
  1091740439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點條文
4.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造字第
  107174058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