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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之利息差額補貼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137467071號令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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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年  6 月  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65084125A 號令
  修正,並自 106 年  6 月  9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75084066A 號令
  修正,並自 107 年  4 月 16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8 年  2 月 1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85084102A 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2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85084102A 號令
  修正,並自 108 年 11 月 25 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2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1105084733A號令
  修正,並自 110 年 8 月 1 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19 日行農業部農授金字第1137467071號令
  修正,並自 113 年 8 月 20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