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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111337076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遠洋漁業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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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2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61332419 
  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7 條
2.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61339866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11、12-14、16~19、25、26、29、31~33、36-38
  、44、47條條文及附件 1~9;並增訂第 9-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08 年  5 月 2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813342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1、18、20~24、26、31、32、36、38、40~42、45
  及附件 2、4、6、8、9;並增訂第 17-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111337076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9、9-1、24、25、27、29~32、36、37 條條文及
  附件 2、4~9;並增訂第 4-1、39-1、41-1、46-1 條條文及附件 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第2條第1款 序文、第4條第2項、第4條之1第1項、第6條、第7條序文、
  第8條第1項、第9條、第9條之1、第13條第4項、第14條第1項、第2項、
  第15條第2項、第16條第5項、第17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第19條第1
  項、第3項、第20條、第23條、第25條第2項、第26條第2項序文、第28條
  、第29條、第30條第2款、第31條、第32條第1項序文、第2項、第35條第
  2項、第36條第1項序文、第2項、第3項、第4項、第37條第1項序文、第3
  項、第38條第1項、第2項序文、第1款、第39條、第40條序文、第1款、第
  2款、第41條序文、第1款、第41條之1第1項、第3項、第42條、第43條、
  第44條序文、第2款、第6款、第7款、第8款、第46條之1所列屬「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36條附件7、第37條附件8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漁業署」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