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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111333708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人力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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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2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6133222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6 條
2.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2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81333049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5、6、11、13、14、23、32、36 條條文及附件
  一、附件二;除修正之第 5  條第 5  項自 108 年 10 月 1 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11133370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8 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第2條第1項序文、第3款、第3條第2項、第4條第1項、第5條第4項序文、
  第6條第1項第2款、第3項、第6項、第7條第2項、第8條第1項、第9條第
  1項序文、第5款、第2項、第3項、第10條第1項、第4項、第11條序文、
  第13條第2項第7款、第14條第3項、第15條第5款、第9款、第17條、第
  18條、第19條第1項、第2項、第4項序文、第7項、第20條第1項序文、
  第4款、第2項序文、第4項、第5項、第21條序文、第22條第1項序文、
  第23條第1項序文、第24條、第25條、第26條第1項、第4項、附件6、第
  27條序文、第28條第1項序文、第29條第4項、第30條第14款 、第31條第
  1項、第34條第1項、第35條第1項、第36條第3項、第37條序文所列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
  」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