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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0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農金字第1115074086號 令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農業金融管理目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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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45084412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115074086 號令修正發布第 6、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2(6)、§6Ⅱ、Ⅳ、附件、§8(7)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