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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農金字第1137466691號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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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2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45084368C 號
  令修正發布,並溯自 104 年  8 月  9 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87 號令
  修正發布,並溯自 105 年  1 月 25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361 號令
  布,並溯自 105 年  7 月  9 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483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74554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75074360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7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95074051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01 日農金字第110508527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 111 年6月 15 日農金字第111508468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 113 年6月 11日農金字第11374666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