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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農防字第1111481827號 令
法規體系: 動植物防檢疫目/動物檢疫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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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4149350
 6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71494
  195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81
  82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原名稱: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
  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