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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漁船於國外港口卸魚或轉載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101334573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漁業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41334
  460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共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51334
  798 號令修正第 3 點附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5133511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51335
  263 號令修正第 3 點附表,並自一百零五年七月七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512
  16647 號令修正第 3 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1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101334573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