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地方主管機關訂定魩鱙漁業管理規範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1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101325097A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沿近海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98年2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81320182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99年3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91320191號令修正,並溯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99年5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91320918號令修正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01 年 2 月 1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11320283號令修正全文共7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03 年 11 月 18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1326428A 號令修正第 2 點、第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101325097A 號修正發布第 2 點、第 3 點、第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