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3133266
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3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一百零三年度漁船
赴三大洋從事南方黑鮪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41333
058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點及其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一百零
三年度漁船赴三大洋從事南方黑鮪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61336081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