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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漁業人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031332139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遠洋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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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3133213
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共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第2條第1項、第2項序文、第5條第3項、第6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