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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家畜保險最高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率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農牧字第1110042047號函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畜牧目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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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3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00041306 
  號函訂定頒布全文 3 點
2.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30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30043405 
  號函修正頒布第 2 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110042047 
  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