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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市場銷售糧食抽查及檢驗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農糧字第1031093340A號 令
法規體系: 農糧目/稻作產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0 年 8 月 16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0109373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11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310921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103 年 12 月 9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31093340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103年12月18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4  條、第 5  條第 1  項、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