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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管理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011340797號 令
法規體系: 漁業目/養殖漁業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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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0134045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23條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11340
  79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5、1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5014346號公告
  第2條、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3條第2項、第15條第
  1項序文、第16條第1項序文、第2款、第3款、第17條第1項、第2項第1款
  、第3款、第3項、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6款、第20條、第21條所列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
  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