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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1 月 1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農漁字第1111325805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漁業目/沿近海漁業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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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0991328441 
  號公告訂定,全文 8  點,自一百年四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1111325805號公告
  修正,全文13點,自111年10月1日生效(原名稱: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
  制及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