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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 1125085014 號令
法規體系: 農業金融目/綜合規劃及農業貸款
立法理由: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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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農授金字第 0945080617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十九日農金字第 0955080244 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七日農金字第 0955080417 號令修正發布第13
  點規定,並自96年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農金字第 096508045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2 點規定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農金字第 0975080456 號令修正發布
  部分規定,並溯自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六日農金字第 098508021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12 點規定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農金字第 0995080584 號令修正發布
  第 4、5、17點規定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25080
  1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840
  16號令修正發布第3、4、10、12、13、15、17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
   4031C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
   21E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75084
   075C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七年四月十六日生效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8
    5084745D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1、18  點規定;增訂第 18-1 點條
    文;並自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生效
1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農授金字第1095084100C號令修正發
   布第 11、15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109
    5085177C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一日
    生效
16.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11050
    84731C  號令函修正發布第 12 點規定;並自一百十年八月一日生效
1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 111
    508507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2、13 點規定;並自一百十一年
    十月一日生效
1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農業部農授金字第 1125085014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5、7、12、13、15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九
    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