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915031
9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一百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505
94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3 條第 1 項序文、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6 條第 2 項所
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
「農業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