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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1060022838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農民輔導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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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50051469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7005035
  0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70050584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9005004
  9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9005085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099005126
  2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0005149
  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40022
  838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6002283
  8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