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漁業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臺農字第1110007232號函
法規體系: 漁業目/漁業人力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 0910012695 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10120
  594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0930019642號函核定修
  正;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30
  124358  號函修正第31點、第32點,並自93年5月14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一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 0940009265 號函核定修
  正;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094011618
  5  號函修正第 4  點之附表二,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 1000042087 號函核定
  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001
  54207  號函修正號函修正附表二,並自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 1030013036 號函
  核定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
  第 1030215828 號函修正號函修正全文 40 點及附件一、附件二,並自
  一百零三年五月十二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070206
  213 號函核定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漁遠字第 1071252947 號函修正第 9 點附件二,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
  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 111020944
   7 號函核定修正,一百十一年三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遠字第 111
   1393106 號函修正第 9 點附件二;並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1 年4 月13 日行政院院臺農字第1110007232 號函核定修正
   部分規定,中華民國111 年5 月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1110215624
   號函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11 年5 月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