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九十九年度自願性休漁實施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農授漁字第1011321328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漁業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8132419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溯自九十八年九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10113
  21328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