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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金門縣牛隻及其生鮮產品輸臺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農授防字第1121472904號 令
法規體系: 廢止法規/動植物防檢疫目
圖表附件: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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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098147386
  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農業部農授防字第 1121472904 號
 令廢止;並自發布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