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098508012
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25080
178 號令修正發布第 2、9、10 點規定;並刪除 14 點規定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八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840
21 號令修正發布第3、4、5、9、11、12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02
1L 號令修正發布第 9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
20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點規定;並自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5508442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1、12、16 點條文;增訂第 17 點條文;並自
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二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十九日農業部農金字第 105508442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10、11、17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日
生效